二胎政策已經全面放開了,對很多育齡夫婦來說,到底生還是不生都是個重大選擇。要是選擇生育二胎母親能休多長的產假呢?現在已經是非常受關注的問題。
根據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即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單胎順產為的產假98天,難產或多胞胎各相應增加15天。
在規定中明確有98天產假,然而晚婚晚育假已經被取消,被改成了獎勵性產假。
但是各地的具體的二胎產假是多少天,各地都有自行的規定,全國沒有統一的標準二胎產假是多少天。比如山西、安徽、江西、山東、四川、寧夏6省份,產假為158天,福建產假最短158天最長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3省份,產假為128天。產假長短相差近兩個月。
只要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就能夠依法享受相應的產假福利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