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了多次開庭及復審,準備了兩年時間的勞榮枝案件于2020年4月17日裁定,二審維持原判,被告人勞榮枝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樣的結果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除了一批支持勞榮枝的人們之外,更多的是質疑及不滿。
案情回顧:2009年9月25日,廣東揭陽市公安局接到線報,稱當地一對夫婦失蹤,此后一直未能聯系上。警方隨即成立專案組,對失蹤夫妻及其村莊的情況進行調查,發現失蹤夫妻很可能遇害被掩埋。在旁人的舉報指認下,警方懷疑在這起案件中有兩名售樓小姐:李春華與勞榮枝。兩人因涉嫌掩埋尸體罪被判處死刑,后二審改為無期徒刑。李春華相繼在獄中服刑期間患癌癥去世,勞榮枝則繼續服刑至今。
盡管此案從被毀尸滅跡的案件演變為重點審判黑惡勢力案件,盡管案子審得深入,細致,公正,權威,所有犯罪事實被審理和確認,勞榮枝承認其犯罪行為并認罪,但是勞榮枝的二審判決仍然引起了部分家屬及群眾的不滿。實際上,對于一個人性命的轉折點,不管最終判決結果如何,必須是在依法、公正、公平、公開的前提下。在這個基礎上,雖然當事人或者其他利益相關方不滿或者感覺被冤枉,但是已經是庭審的終止標志,應該坦然接受。
不過,勞榮枝”毀尸滅跡案"家屬指出,他們已經開啟了上訴流程。據一位家屬表示,之所以去上訴,是因為二審庭審過程中仍然存在瑕疵,沒有充分運用DNA報告等科學技術手段,且代理律師在庭辯中未能有力維權。針對家屬的上訴,有律師表示,上訴是一個法律監督的機制,沒有風險,不能因此被視為訴訟滋事。 無論結果如何,判決結果應該以法律為依據,通過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國家安定團結。
最終判決雖然涉及極大的人性和法律問題,在15年之間,這個 “毀尸滅跡案"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也牽動了很多人的心,不僅僅是被害人家屬,更是整個社會。然而,法律是冷靜的利器,只有以法律為準則,以司法公正為把脈,在庭上公正判決,才是法制社會的表現和實踐。當事人、家屬和公眾尊重判決,遵守法律,為大家更好地履行法律義務做出積極努力,才能在經濟建設、民主政治、文化教育、社會文明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取得更大的發展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