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發票來自于一位讀者朋友,我覺得從中可以學到一些稅務的知識。看見這張發票的時候,大家可以從發票角度看看這張發票是否屬于抵扣憑證,這里我們就不要討論取得發票的是否是一般納稅人,納稅人是否用于免稅等不可抵扣的行為的情況,我們假設這些其他條件都是滿足的。
我們僅僅看發票是否是合法的抵扣憑證。
按照規定,目前我們購進旅客運輸服務,規定了可以抵扣的抵扣憑證類型有哪幾種呢?
其實就是下面這些:
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說了,本身就是最常見的抵扣憑證,但是對于旅客運輸服務,我們很難看到專票,這個很好理解,首先,接受旅客運輸服務的都是個人,一般提供服務的都不能給個人開專票,其次,就是你說是因公支出,提供公司開票信息申請開專票,這種情況也相對很少,這個和旅客運輸性質相關,提供服務場所一般無法給你現場開專票(這點和個人出差的住宿費就有所區別)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這個是從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可以在全國統一的發票查驗平臺查詢的。
取得這種發票可以抵扣,但是前提是必須是公司抬頭,個人抬頭反而不能抵扣。
然后就是飛機票、火車票、其他客票了,如圖:
那我們再看看,給大家展示的這張發票屬于上述哪種呢?
專票?顯然不是。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很多人會誤認為這個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其實也不是,這張發票雖然是電子發票,但是卻不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如何驗證?很簡單,你去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詢,這張發票是查不到的。
因為其本質就不是從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本質上的區別。
飛機票、火車票?肯定都不是。
那只有最后一種情況了,注明旅客實名身份的其他客票。
那是不是注明旅客身份的其他客票呢?
也有部分同學覺得不是,他們認為,注明旅客身份的客票是這樣的,必須是紙質的,而且是乘車的憑證,電子的肯定不算是客票。
其實并非如此。
如圖:
其實,這就是一張典型的公路運輸客票,像很多生活服務類的業務,比如電影放映、景區、交通出行,發票和準入憑證都是一體的,比如這張客運發票,它既是你的報銷憑證,也是你的乘車憑證。
又比如典型的景區門票,這張景區門票既是發票,也是你進入進去的憑證。
(這也是我去三蘇祠收藏的發票)
這種發票和準入憑證融為一體的現象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廣泛的存在于我們的生活之中,如果你細心,你就會發現這個現象。
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電子化的發展,你會發現,紙質的憑證已經開始逐步退出了歷史的舞臺,我們去景區,你已經拿不到紙質的門票了,進入景區只需要憑借身份證實名掃碼即可進入。
我們乘坐高鐵,也不需要紙質的客票了,也是實名掃碼進入,傳統的紙質憑證的退出又給發票的索取帶來了問題,由于這些行業本來準入憑證和發票就是一體的,隨著紙質憑證的退出,發票也就相應的電子化了,電子化的發票就根據你的需求自行申請索取即可,不需要報銷的就不用申請開具了。
這無疑是極大了節約了社會資源,也節約了大家索取發票的時間成本。
2021年,交通運輸部發布《2021年推廣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工作方案》,加快推進全國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普及應用,今年在遼寧、吉林、浙江、福建、湖南、重慶、四川、云南、新疆等省份深化開展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推廣應用,依托道路客運行業智能服務設施設備的應用和普及,提供無接觸式、無紙化客運服務,實現20個以上省份普及道路客運電子客票服務,2022年我國將全面普及道路客運電子客票。
電子客票的普及意味著客運交通運輸行業的電子發票也將全面的普及,我們目前接觸到的形式各異的客運發票也終究會被電子客票取代。
這也是國家在發票管理上的必然趨勢,電子化、系統化。
2021年我在成都乘坐了一次短途客車,其實已經實現了無紙化客票,需要報銷憑證網上直接申請開具的功能。
所以,對于這張發票,其實它就是一張公路客票。
它是通過區塊鏈技術開出來的區塊鏈電子發票。
那么既然是其他客票,那么就可以抵扣,備注欄有旅客的實名信息。
怎么抵扣,自然人是計算抵扣。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
=票面金額÷(1+3%)×3%
=90÷(1+3%)×3%
也有朋友說,為什么不直接按票面的稅額抵扣,人家都是交了9%的稅,你也可以抵扣9%啊,道理是這么個道理,但是按目前的政策規定,沒辦法這樣操作。
它如果開成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我可以按票面稅額抵扣,但是其他客票,還是只能按目前的要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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