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一般個人債務重組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債務人轉讓其資產給債權人以清償債務的債務重組方式。 【2】債務人將債務轉為資本,同時債權人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債務重組方式。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減少債務本金、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等。 【4】將上述三種方式組合進行清償。 而企業則是比較多,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這個前提有以下幾種: 【1】債務轉移,也就是說負債企業將其負債轉讓給第三方,例如擔保人或者是收購該公司的資金方。 【2】債務抵消,這主要是幾個債務關聯方相互抵消的行為,當然若是不相等,債務人仍有清償的義務。 【3】債務豁免,債權人主動放棄債權而免除債務人償還義務。 【4】債務混同,由于一個企業主可能存在多家公司的情況,因而可以將這類債權都歸于一人進行清償。 【5】債券打折,這是指債權人減讓部分債權,在一定程度上減輕負債企業的負擔。 【6】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也就是出售廠房等資產彌補。 【7】債轉股,這種一般多數出現在國企中,將債權人的債權轉為股權,這樣就可以進行流通。在目前情況下,我國法律明文規定的債轉股僅限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與為數不多的大型國有企業之間發生的債權轉股權。 【8】融資減債,融資減債是指通過增資擴股、發行股票或債券等融資方式籌集資金還債。這就是所謂的引入第三方投資人,當前不少國內公司就是通過這樣的方式運營發展。 【9】修改債務條件,也就是修改債務合同,雙方協商變更部分條款。 這就是當前債務重組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