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養老院有什么優惠政策
民辦養老院最新政策扶持:1、對于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筑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2、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伏世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接下來具體說說國家對養老院有哪些扶持政策
以下是國家對養老院的扶持政策:
1.財政補助政策:國家對養老院的建設和運營提供財政補助,這些補助款項可以用橋搜于購買養老設施、支付養老護理人員薪資等方面。
2.稅收優惠政策:國家對養老院提供的服務,給予部分免稅或減稅政策,孝消此鼓勵養老機構發展。
3.社會保險政策:國家鼓勵養老院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提高職工的社會保障水平。
4.入住優惠政策:對于符合條件的老人,國家提供入住養老院的優惠政策,減輕老人和家庭的負擔。
5.養老資金支持政策:國家提供養老基金支持養巧迅老院建設和運營,促進養老院的可持續性發展。
總的來說,國家對養老院的扶持政策主要是為了促進養老服務的發展,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和社會保障水平。
養老服務機構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隨著社會結構的日趨老齡化,國家越發重視養老問題,對于養老服務機構也給予很多政策上的支持。那么養老服務機構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政策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老年服務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0〕97號)
對于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暫免征企業所得稅,另外老年服務機構自用房產、土地、車船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也享受免征優惠。
按規定,老年服務機構是指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護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務的福利性、非營利性的機構。主困鍵要包括:
1、老年社會福利院;
2、敬老院(養老院);
3、老年服務中心;
4、老年公寓(含老年護理院、康復中心、托老所)等。
二、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國企業所得稅法》、《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13號)
屬于非營利性性質的老年服務機構,取衫核得的養老服務收入,可以免征企業所得稅。
結合《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13號)規定,其他老年服務機構符合小微企業條件的,其取得的養老服務收入可以享受減征企業所得稅優惠。
三、政策依據:《中華人民**國耕地占用稅暫汪塌巧行條例》(*務*令第511號)
養老服務機構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民辦養老院最新政策扶持:
1、對于民營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筑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2、就設立方面,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伏世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20000至5000不等;
3、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后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
第三十七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給予養老服務補貼。
第四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及分布情況,將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公益性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可以依法使用國有劃撥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養老服務設施用地,非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十一條
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第四十二條
*務*有關部門制定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養老服務質量和養老服務職業等標準,建立健全養絕凳老機構分類管理和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規范養老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加強監督和管理。
第四十三條
設立公益性養老機構,應當依法辦理相應的登記。設立經營性養老機構,應當在市場監督管并廳旅理部門辦理登記。養老機構登記后即可開展服務活動,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門備案。
盈利性養老院的稅收優惠是什么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明確,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征增值稅。(財稅〔2016〕36號)附件3靠前條第二項規定,“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二)養碰慎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規定,養老機構,包括依照《中華人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依法辦理登記,并向**門備案的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養老服務,是指上述養老機構按照**《養老機構管理辦法》(**令第49號)的規定,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
值得注意的是,因《中華人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法律階位(屬法律)高于**《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屬部門規章),故涉稅優惠政策也自然而然也適用笑彎敬法律效力更高的《中華人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但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改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取消了養老機構設立許可,因此財稅〔2016〕36號文件原定義的“養老機構,是指依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令第48號)設立并依法辦理登記的為老年人鬧鏈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已經不合適了,亟需修訂完善。
對于養老院相關補助有:一次性建筑補貼,床位補貼,相關稅收減免。
就設立方面:隱察舉建設補貼(一次性分期支付),分為自建和改建,一般改建補貼是自建的一半。沒讓20000-5000不等。
就經營方面:運營補貼,根據床位入住本地老人情況,一般超過一定時期后給予200-50元每月的補貼,各地不同。另外可能會有些節日慰問金。
申請籌辦社會福利服務機構:60張床位以上的由市民政局審批,60張床位以下的由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批,報市民政局備案。
申請領取《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由受理**門進行實地審驗,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社會福利機構執業證書》;不符合執業申請條件的,發給申請人書面整改通知書,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重新提出執業申請。
政府加強托底保障,加大對基層養老服務設施、鄉鎮敬老院、市縣福利機構建設投入力度,優先兜底保障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失智老人基本養老服務需要,盡快建立長期照護服務體系。. 并通過長期照護保險制度的設置,建立起風險分擔和防范機制,提升老人和養老機構應對和抵御風險的能力。. 政府制定完善長照補貼政策,引入第三方制定長照對象評估標準、并對政策執行效果進行監督。
簡化登記審批程序,降低社會力量創辦養老機構門檻,落實稅費減免、金融扶持等優惠政策,調動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的積極性。. 完善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對民辦養老機構進行建設、運營、培訓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務*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灶碧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中華人民**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服務需求,逐步增加對養老服務的投入。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財政、稅費、土地、融資等方面采取措施,鼓勵、扶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興辦、運營養老、老年人日間照料、老年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