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道夫是廣為大家所熟知的一種垃圾魚,由于它喜食殘餌、污物,能起到凈化水質的作用,因此清道夫也常被用于水族箱養殖觀賞。但同時它又屬于外來入侵物種,危害性極大,而近日,廣西一水庫被放生清道夫就引起了廣泛熱議。那么放生清道夫犯法嗎?一起來了解下吧。
(相關資料圖)
放生清道夫犯法嗎?
放生清道夫是犯法的。相關法律條文依據有:
1、《刑法》第344條規定,非法引進、釋放或者丟棄外來入侵物種,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野生動物保護法》第38條規定,放生野生動物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
3、《生物安全法》第81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釋放或者丟棄外來物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捕回、找回釋放或者丟棄的外來物種,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清道夫有什么危害?
清道夫,學名豹紋脂身鲇,原產于亞馬遜河流域,以青苔等碎屑和其他魚類的糞便為食,屬于外來入侵物種。其適應性強,食譜廣,啥都吃,而且在國內缺乏天敵,放生到野外水域,極易存活,并且會大量繁殖,擠占本土魚類生存空間。
另外,清道夫還會吃其他魚種的魚卵、魚苗,因此有它的河道其他魚類基本上就無法繁殖后代了,所以一旦某河段出現大量的清道夫,就意味生態遭到了破壞,大量本土物種的消失。
清道夫可以吃嗎?
清道夫是不適合食用的,它們土腥味重,而且由于清道夫的食性較雜,且不排斥腐質食物,因此往往會攝入很多細菌,對人體也不利。更關鍵的是清道夫的骨頭超級硬,肉還特別少,只有尾巴上有肉,肉少就算了,口感還不好,肉質比較粗糙。因此,即便是一些不挑剔的吃貨都表示難以接受。
總的來說,我們國家缺少清道夫的天敵,再加上它有著頑強的生命力,且又不能通過吃來解決,是很容易泛濫成災的。因此,大家千萬不要隨意在野外放生清道夫,否則將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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