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業資質標準如下:
1、企業資產,凈資產1億元以上;
2、近5年承擔過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筑工程2項等工程;
3、對申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一級資質的企業,未進入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發布平臺的企業業績,不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一、建筑施工企業應該具備的條件如下:
1、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2、有與其從事的建筑活動相適應的具有法定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有從事相關建筑活動所應有的技術裝備;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建筑企業工地工傷事故賠償如下:
1、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4、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6、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7、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9、勞動能力鑒定費。
綜上所述,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是建筑業企業資質的一個分級標準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企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應當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
相關法規:
《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
第十條下列建筑業企業資質,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許可:
(一)施工總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及鐵路、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二)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一級資質(不含公路、水運、水利、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及涉及多個專業的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三)專業承包資質序列二級資質(不含鐵路、民航方面的專業承包二級資質);鐵路方面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特種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對于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對此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搜索查看本網站其他相關知識,或者咨詢律師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