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至今,中央銀行以每個月一次的頻率,持續4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這般頻繁的調升節奏歷史少見。二零一一年6月14日,中央銀行宣布上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也是中央銀行年內第六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二零一一年12月,中央銀行3年來初次下調存款準備金率;二零一二年2月,存款準備金率再度下調。存款準備金,是限定金融機構信貸擴張和確保用戶提取存款和資金結算需要而準備的資金。法律規定存款準備金率,是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向中央銀行交納的存款準備金占其存款的總額的比率。這其中一部分是一個風險準備金,是不可以用作發放貸款的。這個占比越高,實施的緊縮政策力度越大。
在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可以將其吸附的存款全都用作發放貸款,必須保存一定的資金即存款準備金,以便用戶提款的需要,因而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助于確保金融機構對用戶的正常支付。伴隨著金融業制度的發展,存款準備金逐漸演化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作貸款的資金提升,社會的貸款總數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相反,社會的貸款總數量和貨幣供應量將相應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