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生事故30天內由單位向勞動局申報工傷,工傷職工個人在獲得工傷認定書后到相關機構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傷殘等級向工傷保險機構索要賠償。若單位未申報,則由工傷職工個人在一年內進行申報;
2、如果單位沒有給職工交納工傷險,由單位對職工的工傷進行賠償;
3、協商失敗,工傷職工可以采取勞動仲裁的方式。
1、喪葬補助金:工傷職工的喪葬補助金按照半年內的當地統計機關發布的該地區的所有在崗職工的平均工資進行賠償;
2、供養親屬撫恤金:因工死亡職工是家庭生活來源的承擔者,且職工親屬沒有勞動獲得生活來源的能力,將根據職工工資的一定比例獲得供養親屬撫恤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按照上一年在城鎮居住、生活的居民扣除所得稅、社會保障費和記賬補貼后的家庭收入的二十倍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