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保險保障的內容不同,健康保
(l)疾病保險,是指以合同約定的疾病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保險,如重大疾病保險、特種疾病保險等。指被保險人罹患合同約定的疾病時,按投保金額定額給付保險金以補償被保險人由此帶來的損失的保險。
(2)醫療保險,又稱醫療費用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醫療行為的發生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為被保險人接受診療期間的醫療費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險。保障的是被保險人因疾病或生育需要治療時支出的醫療費用損失。其中,費用包括醫生的醫療費和手術費、藥費、住院費、護理費、檢查費和醫療設施的使用費等。各種不同的健康保險所保障的費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項或若干項組合。常見的醫療保險有普通醫療保險、住院保
(3)失能收入損失保險,是指以保險合同約定的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工作能力喪失為給付保險條件,為被保險人在一定時期內收入減少或者中斷提供保障的保險。它是對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導致失能或殘疾后,不能正常工作而失去原來的丁資收入或減少收入的補償保險。在實際生活中,引起殘疾.失能的原因常常是身體內潛伏病癥與外在突發傷害共同作用,因此,需根據近因原則確定責任歸屬。此種保險常附加有生活指數條款,這樣,保險人給付的保險會可隨著生活指數進行調整。
(4)護理保險,是指以因保險合同約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礙引發護理需要為給付保險條件,為被保險人的護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