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怎么認定
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標準認定,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下的納稅人。該銷售額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第二條
增值稅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的,除本辦法第四條規定外,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一般納稅人登記。
本辦法所稱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二、一般納稅人跨月沖紅怎么報
企業有紅字**時,根據規定,企業需按規定逐月申報抵減,網上辦稅平臺對附表一的第9列、第10列保存時校驗不可為負。申報填寫方法如下:
(1)沖減紅字**后銷售額大于等于零的,納稅人按照現行方式完成納稅申報計算分配應納稅額;
(2)沖減紅字**后銷售額小于零的,納稅人按照“應稅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對紅字**進行分類,分別沖減“應稅貨物及勞務”和“應稅服務”銷售額,其中小于零的銷售額,進行零申報,當期未沖減完的,下期繼續沖減。因沖減紅字**導致“一窗式”比對無法通過的,人工強行比對通過。紅字**沖減銷售額有余額的,納稅人應填寫紅字**沖減銷售額臺賬,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以便下期繼續沖減。
《**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開具**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具紅字**的,必須收回原**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
三、一般納稅人資格怎么查詢
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查詢需要進入國稅局網站,在辦稅服務里選擇涉稅查詢、稅務登記及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輸入納稅人識別號或企業名稱即可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查詢。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納稅人依法享有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稅務機關所作出的決定,享有陳述權、申辯權;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等權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控告和檢舉稅務機關、稅務人員的違法***行為。
日常生活中我們會面臨很多法律問題,所以應該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以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