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大型企業之外,還會有中小企業。在市場上,中小企業占據了絕大部分的份額,它們對國家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貢獻。中小企業根據企業員工人數、收入多少、資產總額等劃分成不同規模。下面由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介紹中小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是怎樣的?
一、中小企業規模的劃分標準是怎樣的
中小微企業的劃型標準是,根據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營業收入等因素來劃型。而人員規模相對較小、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也相對較少的,就是中小微企業。具體的標準由國務院有關部門,結合行業特點來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中小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人員規模、經營規模相對較小的企業,包括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劃分標準由國務院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報國務院批準。
第三條
國家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長期發展戰略,堅持各類企業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其中的小型微型企業實行積極扶持、加強引導、完善服務、依法規范、保障權益的方針,為中小企業創立和發展創造有利的環境。
二、中小企業倒閉后如何處理
1、股東會做出解散公司的決議。
2、公司倒閉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
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6)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3、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4、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以公司財產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按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5、公司財產仍有剩余的,對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或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6、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7、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三、中小企業債務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破產宣告
破產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并予以公告。
2、破產財產變價方案
破產財產變價方案由管理人擬訂并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
3、變價
管理人按照債權人會議通過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產財產變價方案,通過拍賣變價出售破產財產。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4、清償
破產財產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5、終結
公司無財產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結后,管理人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程序的,應當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產程序終結之日起十日內,持人民法院終結破產程序的裁定,向破產人的原登記機關**注銷登記。
中小企業的劃分標準是根據企業的從業人員的數量以及資產總額或營業收入來決定的。中小企業根據以上標準劃分為微型企業、小型企業和中型企業。在我國,除了大型企業之外,市場上存在的大多數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它們在經濟市場上是一股不可忽視的力量。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客服可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