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表外業務有哪些?據本站小編了解,最新發布的《指引》征求意見稿將擔保和承諾類業務合一,稱為“擔保承諾類”,主要是銀行承兌匯票、保函、信用證、信用風險仍在銀行的銷售與購買協議等。
最大的不同是,新的指引將“代理投融資類”和“中介服務類”業務納入表外監管的范疇。代理投融資類主要是委托貸款、委托***、貸款非保本***、代客交易、代理發行和承銷等;中介服務主要是代理收付、財務顧問、資產托管、各類保管業務等。
光大銀行風險管理部總經理高志兵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年來,隨著金融市場發展,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客戶的需求,銀行的產品創新在增加,監管也看到了這些情況,新的指引主要是適應市場和環境的變化,在表外業務上范圍等方面做一些調整,也是與時俱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