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錯二次手術費有誰承擔?
2023-12-18 00: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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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醫療過錯二次手術費 醫療事故中需要二次手術,這時的手術費有誰承擔我們需要分情況來看,一是二次手術是由于醫院的過錯造成的,這時我們有權請求醫院承擔二次手術的手術費;二是醫院在醫療事故中并沒有過錯,二次手術有當事人自己造成的,那么醫院不承擔手術費。如果已確定為醫療事故的,衛生行政部門應醫療事故爭議雙方當事人請求,可以進行醫療事故賠償調解。調解時,應當遵循當事人雙方自愿原則,并應當依據本條例的規定計算賠償數額。 二、什么叫過錯責任 我國醫療事故采用過錯責任,過錯責任是指行為人違反民事義務并致他人損害時,應以過錯作為責任的要件和確定責任范圍的依據的責任。可見依過錯責任原則,若行為人沒有過錯,如加害行為因不可抗力而致,則雖有損害發生,行為人也不負責任。還有,在確定責任范圍時應當確定受害人是否具有過錯,受害人具有過錯的事實可能導致加害人責任的減輕和免除。侵權責任以過錯責任為原則,以無過錯責任為例外。三、鑒定程序醫患雙方及衛生行政部門在委托鑒定時需提供:正式委托書;相關材料(醫患雙方共同委托時提供);醫療事故爭議行政處理申請書復印件(衛生行政部門提供);交納鑒定費的收據。醫鑒辦收到委托后進行醫療事故鑒定的程序如下:(一)、受理醫鑒辦接到委托書后,進行審核并出具受理通知書,自受理之日起5日內,通知雙方當事人提供鑒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記錄、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會診意見、上級醫師查房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資料、護理記錄等病歷資料原件;3、搶救急危患者,在規定時間(6個小時)內補記的病歷資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輸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藥物等實物,或者依法具有檢驗資格的檢驗機構對這些物品、實物作出的檢驗報告;5、與醫療事故技術鑒定有關的其他材料。(二)、組成鑒定組 醫鑒辦根據事故爭議所涉及的學科,確定專家鑒定組的構成和人數,原則上至少為3人以上的單數,主要學科的專家不少于專家鑒定組成員的1/2。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20天之前,通知雙方當事人或其委托人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鑒定組成員。雙方當事人抽取專家鑒定組成員之前,要求專家回避的應說明理由。(三)、組織鑒定醫鑒辦在召開鑒定會前1周內通知醫、患、鑒定專家三方。出席鑒定的雙方當事人每一方人數不得超過3人。任何一方當事人的無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絕參加鑒定,不影響鑒定的進行。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首次醫療事故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鑒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原受理申請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再次鑒定的申請,或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區、直轄市醫學會組織再次鑒定。目前對于醫療事故中的責任承擔問題我國采用的是過錯責任原則,這對雙方來說是最公平的,不管是醫院還是受害人自己,如果醫療事故是由醫院的不負責任或者是違規操作造成的,那么醫院就要承擔醫療過錯二次手術費及產生的其他后果,如果是由當事人自己不服從醫生安排,那么則有當事人自己承擔。所以,當我們在醫院接受治療的時候,應當聽從醫院的安排,不可任性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