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最輕的后果有哪些
2023-12-18 00: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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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拘留最輕的后果有哪些刑事拘留是一種臨時性措施。后果也需根據案件實際情況而分析,無直接定義拘留后果之說。一般經過調查等之后,若無犯罪事實等一般會予以釋放。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0條采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4、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刑事拘留后的處理措施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3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刑事訴訟分為偵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分別由公安、檢察、法院主導(檢察院自偵案件等特殊情況除外。此處只說一般情況,不包括特殊情況)。我們在生活中遇到法律問題時,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