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時間是幾天?
2023-12-19 0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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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審的時間是幾天?1、取保候審的時間是為1到365天不等《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2、向公安機關提交的取保候審申請書上,需要有被取保候審者、保證人的簽字。取保候審由辦案機關依據職權作出決定,不需要外人簽字。一般來說只要嫌疑人和保證人簽字即可。取保候審申請書若是近親屬申請的需要近親屬簽字,若是辯護律師申請的需要辯護律師簽字。根據具體情況不同,法院責令取保候審的由法院和公安機關簽字,檢察院責令取保候審的由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簽字,公安機關責令取保候審的由公安機關簽字。二、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哪個輕?1、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前者更輕。監視居住要求當事人在住宅內執行。住宅監視必須隨時受到監控,不能離開住宅。取保候審是相對自由的,只要不離開這個地方,可以隨意走動。允許保釋候審申請。其主體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和律師。但是,監視居住是不允許的申請,需要由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決定。2、獲得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區別(1)對個人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從對人身自由的限制程度來看,取保候審比監視居住輕。對于那些被保釋候審的人,《刑事訴訟法》要求他們履行一些不妨礙訴訟的義務,并禁止他們未經批準離開他們居住的城市和縣。然而,生活在監視之下的人受到更大的限制。除了不干涉訴訟程序外,未經批準,他們不得離開自己的住所或指定住所,也不得隨便會見他人。(2)限制個人自由的期限各不相同。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這兩項強制措施一旦在實際執行中采用,很難撤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長期受到限制,無法正常工作、學習和生活,不利于保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這不利于案件的及時審結,不利于打擊犯罪和保護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不利于法制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為此,該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不得允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超過12個月,監視居住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3)執行位置不同。取保候審通常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居住的城市或縣進行。除了在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住處監視居住以外;犯罪嫌疑人沒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指定的住所進行。(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和特別嚴重的賄賂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