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哪些
2023-12-19 05: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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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哪些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如下: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九條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勞動和其他禁忌勞動;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勞動;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勞動和孕期禁忌勞動。對于懷孕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5、《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一歲以下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勞動和哺乳期禁忌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第六十三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周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二、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規定有哪些書面勞動合同二倍工資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三、入職協議和勞動合同有哪些區別勞動合同法之所以對勞動合同的形式和內容進行明確規定,主要目的就是督促雙方遵守各自的權利義務,并保證發生糾紛時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從而使雙方的關系處于有法可依的狀態。入職前簽定的協議不能成為勞動合同,屬于職業意向。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對于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有哪些的問題的答案,上述文章內容中已經作出了詳細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是需要對相關的法律知識進行了解的,這樣才能夠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您還有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網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