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我國目前有國有經濟、集體所有制經濟、私營經濟、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涉外經濟(包括外商***、中外合資及港、澳、臺***經濟)等經濟類型,相應我國企業立法的模式也是按經濟類型來安排,從而形成了按經濟類型來確定企業法定種類的特殊情況。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2、股份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發起人組成,公司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3、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4、聯營企業;這是指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組成新的經濟實體;具備法人條件的聯營企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由聯營各方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協議的約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
5、外商***企業;這類企業包括中外合營者在中國境內經過中國***批準成立的,中外合營者共同***、共同經營、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
6、個人獨資企業;個人出資經營、歸個人所有和控制、由個人承擔經營風險和享有全部經營收益的企業。
7、港、澳、臺;這是指港、澳、臺***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涉外經濟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合資、合作或獨資形式在**舉辦的企業。
8、股份合作企業;這是指一種以資本聯合和勞動聯合相結合作為其成立、運作基礎的經濟組織,它把資本與勞動力這兩個生產力的基本要素有效地結合起來,具有股份制企業與合作制企業優點的新興的企業組織形式。
9、國有企業;這是指企業的全部財產屬于國家,由國家出資興辦的企業。
集體所有制;這是指一定范圍內的勞動群眾出資舉辦的企業。
10、私營企業;私營企業是指由自然人***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股份制企業;企業的財產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者共同出資,并以股份形式而構成的企業。
我國的企業類型在我國的法律法規中所規定的是十分詳細的,此時我們如果是想要成立一個企業的時候,應當注意相關的企業的出資等情況的劃分和確定,以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