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有兩種: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簡稱職工醫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簡稱居民醫保)。
城鎮職工醫保主要面向單位的職工(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城務工的農民也有權參加職工醫保,前提是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用人單位依法按照國家規定為職工繳納社保。
職工醫保屬于社會保險的一種,和基本養老保險、基本生育保險、基本失業保險、基本工傷保險共稱為社會基本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只是五險中的一部分。
職工醫保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個人帳戶;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統籌基金,一部分劃入個人帳戶。
城鄉居民醫保是城鄉居民參加的,一般是在戶籍地參加(部分在居住地也可參保)的社會保險,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和繳費實力選擇交費檔次,能夠在個人繳費基礎上享受財政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