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公司依照本單位當月職工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金;
2、職工個人根據本人當月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金,由用人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為扣繳。
以上就是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相關內容。
失業保險可以領取很多次,只要失業人員符合失業保險的領取條件就可以領取。領取失業保險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自愿性失業的;
2、本人以及單位按照規定參與失業險并繳費滿一年以上;
3、有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意愿并接受職業介紹和就業輔導的。
失業險的領取金額一般都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領取85%——90%。繳費期間為1——2年的,可以領4個月,每多交1年,可以多領2個月,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保險主要是兩個方面的保障,一個是失業金,按月領取,彌補沒有工作的收入損失。一個是醫保,在領取失業金的時候,免費享有醫保福利待遇。除此以外,萬一領取失業金期間意外死亡,家屬還能夠獲得喪葬補助費和死亡撫恤金。
1、用人單位:指的是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包括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以以及他城鎮企業;
2、職工個人:主要是指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與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員工。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都嚴格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繳費時間不滿一年,不領取失業金;
2、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金;
3、繳納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那一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金,余數超出四個月未滿八個月的,依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多不超過二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