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不分區域的,無論是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的在職職工只要符合失業金的申領條件就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那么,在東莞失業保險金怎么領取呢?下面為你詳細解答。
東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且累計繳費滿一年;
2、非本人意愿辭職,比如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
3、有求職意愿;
4、非東莞戶籍。
東莞失業金如何計算?
1、失業人員繳費時間一至四年的,每滿一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為一個月;四年以上的,超過四年的部分,每滿半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增加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2、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后重新就業并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再次失業的,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3、失業人員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原繳費時間予以保留,重新就業并參加失業保險的,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4、已經參加失業保險的國有和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原干部和固定工,在當地實施失業保險制度前按照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時間。
東莞領取失業金所需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
2、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等材料(需單位加意見蓋章);,屆時需要填寫申請表。
3、銀行存折或銀行卡。
申領流程:申請人向參保局遞交資料——社保部門審核資料,為符合條件的核定待遇——申請人規定時間內領取失業保險待遇。